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省四星级专业点)
江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全国300多所办学单位中位列前30%,在江西省第二轮专业综合评价中,9个专业参评名列第2,属江西省四星级专业。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锐意进取的核心师资队伍,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另有MPA校内导师20余人,校外兼职导师20余人。具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点,就业率每年均保持在95%以上。本专业依托我校管理学、法学、经济学、交通运输与工程等学科的优势,培养具备公共管理知识技能、懂经济、通法律、精管理、善交通,能够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等从事规划决策、组织协调、信息传播、调查评估、危机处理等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是一个具有较大社会需求的新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