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与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副校长杨辉、院长朱新建、院党委书记黄瑜、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主任冯帆出席签约仪式。副院长张祥志主持签约仪式,副院长吴昌林、院党委副书记裘德才、副院长肖海及江西省知识产权学院教师代表、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工作人员共同参加签约仪式。杨辉和朱新建为冯帆颁发客座教授及校外硕导受聘证书,并授予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学生实践就业基地”牌匾。
杨辉对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领导及工作人员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我校与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在法律业务、学生培养、联合科研等方面有很大的合作潜力,希望以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朱新建带领大家参观了一楼成果展厅、领军人才展览、知识产权学院、铁路法治研究院、党建工作室等。他介绍了我院近年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引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希望双方能够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和优势资源,开展多方面的业务合作。黄瑜表示学院近些年取得的成绩不仅来自自身的努力,更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学院也越来越重视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希望通过此次签约,促进接下来的工作扎实推进。
冯帆对能够在学校五十周年校庆之际与学校建立合作关系表示荣幸和感谢,并介绍了近年来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行业地位。冯帆表示国浩在知识产权方面求贤若渴,希望通过此次战略合作,围绕我省打造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的需求,双方在人才招聘和培养、业务交流和学习等方面取长补短,互利共赢。
双方就人才互动与交流、学生培养与实习、案例共享与研究、设立“国浩教育发展基金”等相关领域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