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15时,我院人文学思讲坛、全真案例教学系列讲座,邀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董学立教授,于北区图书馆圆形报告厅,做“担保物权法的理解与适用”的讲座,由法学系胡卫萍教授主持。
董学立教授是美国南德州法学院、德国波鸿大学法学院、英国玛丽女王大学商学院、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第二层次学科领军人才,江苏省”青蓝工程“学科带头人,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动产担保物权法律制度研究中心主任;长期致力于物权法特别是担保物权法的研究。
董学立教授以担保物权法的结构模式与规范表达为逻辑主线,以法制史、比较法的研究视角,指出我国担保物权立法的结构性不足。并以此结构性不足,全面论述我国担保物权法的结构性缺陷,就如何修改完善、理解适用我国现有的担保物权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讲座最后,董学立教授与同学们互动交流,就同学们提出的容易混淆的担保物权概念、实事案例、担保物权法立法走向等问题一一予以解答,在精彩解答中分享其学术思想,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很多同学深感获益匪浅。